一个多月前,一个小同乡过来,张先生帮他找了工作租了房子。没想到,同乡反而偷走了他借来给母亲看病的救命钱。借钱给母亲治病却被小兄弟偷走救命钱的张先生是江苏人,多年前来浙江下沙做生意,去年下半年生意出问题,亏了三十多万元,多年积蓄没了。偷救命钱的竟然是好友,这让他十分寒心。(1月4日《钱江晚报》)
给母亲准备的救命钱失踪了,张先生选择了报警。警察调查显示,偷走救命钱的是张先生的好朋友,而且偷钱是为了会网友。这样的事情摊到谁的身上能不寒心?警方介入了调查之后,相信小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接下来的问题是,救命钱已经被挥霍一空了,如何拯救自己的母亲?
我们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偷盗患者救命钱”的行为该如何处罚?依据现有法律处罚当然没有问题,也符合法律精神。但是,我们不得不考虑“偷盗救命钱”的性质。张先生的朋友在偷窃这笔钱款的时候,是知道这笔钱款用处的,他明明知道张先生筹借的这笔钱款是为了给母亲看病的,还是狠心偷走了,这不仅上演了“农夫和蛇”的现实版,而是加剧了生命的潜在危险。这种行为能否实现罪加一等?
小偷小摸是常见的。依靠警方打击也难以实现“天下无贼”。有人的地方就有小偷,有钱的地方就有小偷,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终结这种现象。不过,小偷小摸也要区分性质。在社会上,有人专门到医院这样的地方行窃。这种行窃的行为是严重的。患者饱受着病痛的折磨,还要饱尝经济的巨大压力。病歪歪的到医院看病,甚至有的钱款还是求亲访友、砸锅卖铁筹集而来的。这样的钱款因为有了“要救命”的属性,而变得不再普通了,其价值就不仅是经济的价值了,还是希望的价值,还是生命的价值,还是健康的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违法人员专门跑到医院里行窃,对后果是有预见性的。我们往往会遇到在医院里被盗窃了救命钱的场景,不是泪眼婆娑,就是呼天抢地,因为这笔钱承载着希望,承载着生命,承载着健康。
丢了这样的钱会是什么样无奈感受?不需过多语言,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专门偷窃救命钱的行为需要引起关注。生命经不起等待,“偷窃救命钱”决不能宽容。执法部门在执法的时候,对于“偷窃救命钱”的违法行为,采用的打击手段与“偷窃普通钱”是一样的,这无疑就加剧了患者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也让一些专门到医院里偷钱的小偷更加嚣张。
笔者以为“偷窃救命钱”和“偷窃普通钱”性质不同,尤其是专门到医院盗窃患者的小偷不能轻饶。这需要提高法律打击标准,对于明明知道是救命钱,却狠心偷走的寒冷嚣张行为需要罪加一等。不能只是依据盗窃数额来衡量,还要考虑犯罪性质和恶劣程度。当然,也需要在医院环节健全预防措施,确保生命的安全。偷盗患者救命钱”能否实现罪加一等?值得法律专家探讨。
作者:郭元鹏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