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利于市场公平
2017-01-03 10:00:00 来源:荆楚网

时隔四年多,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为“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1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收盘,贵州茅台股价高达334.15元,市值达4198亿元,除了国有银行和保险以及“两桶油”(中石油、中石化)以外,在3000多家上市公司当中排名第11,多少家名声显赫的公司被远远甩到身后。在酒类上市公司中,茅台更是当仁不让的“带头大哥”,其江湖地位由此可见一斑。

坐实了酒类上市公司老大地位,自然而然会有更多的想法,也自然有了2010年6月9日有关“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茅台想做实“国酒”的名头,这种一厢情愿的做法引发整个白酒行业的轩然大波,包括汾酒、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舍得等名酒企业联手反对茅台这一举动,并于当年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关于“国酒”商标异议报告。在反对的同时,“国酒五粮液”、“国酒汾酒”等商标申请也在一起进行。这就是说,如果茅台的“国酒”商标到手,那么五粮液和汾酒也可能获得“国酒”商标。直至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有关国酒商标的争议终于偃旗息鼓。

国内曾先后五次进行白酒国际级评比,评选出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大曲、西凤酒等十大名酒。这十大名酒是中国白酒的杰出代表,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地位。也许,在这十大名酒中,茅台的排名靠前一点,生产和销售量更高一点,营销收入和利润更高一点,股市的总市值更大一点,股价更高一点,这是事实,但茅台也只能是十大之一,充其量是十大中的老大。同样是名酒,如果茅台硬要以排他性、唯一性来做实“国酒”的名头,把其他名酒统统挡在“国酒”外面,借此来抬高自己,这么做既不公平,从法律上来说也“有其他不良影响”。我想,这大概就是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根本原因。

2012年7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公告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了初审。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连用“我不太理解,我真的不太理解”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愤怒。其他白酒企业也纷纷联手,要不一致反对,要不自己进行诸如“国酒五粮液”之类的商标申请。“国酒”商标之争经历了数年漫长的大战,到如今才算有了最终的定论。假如,这几年白酒企业能够以大局为重,少去挑起和争论什么“国酒”,而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生产和经营,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那该有多好!

如果真的让茅台通过了“国酒”的申请,极易对“国酒”概念造成混乱,对其他白酒企业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就像国家商标局认为的那样,“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而“国酒”对于茅台公司来说,也不见得就是好事。你想,茅台顶着“国酒”的桂冠,一家独大,不思上进,躺在“国酒”的功劳簿上睡大觉,想要控制产量和价格,想要打压市场,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试想,茅台还会斗志昂扬地充满活力?还会有更大的前进动力?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如今,国家商标局的一纸决定,宣告所有的白酒企业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谁也不能只凭“国酒”来进行行业垄断,而是完全凭借自己的本事来进行生产和营销,力争把企业做大做强。广大消费者也可以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和误导,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和喜好挑选白酒。所以,“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不管是对于所有白酒生产企业来说,还是对广大消费者来说,都是重大利好,有利于市场公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建钢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