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车祸现场不围观”当有法律约束
2017-01-03 09:25:00 来源:荆楚网

1月1日7:50左右,因大雾能见度降低且路面结冰,天津西青区京福公路与津静公路路口附近发生多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一名男子下车围观并拍照发朋友圈,结果被后方车辆撞倒。目前男子病情已稳定,没有生命危险。(1月2日《天津日报》)

发生事故之后,一些过路司机不是离开现场,而是停下车子,拿出手机,有的拍摄照片,有的拍摄视频,发送到朋友圈里。没想到的是,这位司机在“直播事故”的时候,自己也成为了被他人“直播”的主角,自己也被车子撞了。幸运的是,经过抢救脱离了危险。可是,不是每一次围观遭遇的车祸都会如此幸运。

车祸现场围观被车撞了。对于这位驾驶员来说,一定会是一次伤痛的教训,在今后遇到车祸的时候,他一定不再敢为了拍摄照片,为了围观车祸,而铤而走险了。问题是,其他驾驶员是否能够从“围观车祸被撞”中有所感悟?没有一个人能给出肯定的答案。

“围观车祸”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一遇到车祸的时候,很多人不是忙着救人,而是赶紧拿出手机,用图片,用视频的形式,在朋友圈里“现场直播”。对于“直播车祸”,你说这种行为犯法了,还不至于。你说完全是道德问题,也不见得。每个人都有好奇心,围观车祸是很多人的习惯。不管围观车祸的目的是什么,有一点都不容置疑,那就是这绝对不是好事情。

从小的方面来说,这是对车祸的寒冷漠视,将“现场直播”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之上;从大的角度来说,这是导致车祸次生灾害发生的原因。一来,可能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二来,会给有关部门营救造成困扰,堵塞了救援通道,影响了救援效果,拖延了救援时间。如此看来,在车祸现场围观,其危害还是不小的。

对于围观车祸的现象,交警部门也是一直不提倡的。不过,“不围观车祸”还仅仅处于倡导的层面,只是从文明出行的角度进行了劝说。我们也看到过类似的新闻,遇到车祸的时候,很多人在现场围观,而处理事故的有关部门只能用高音喇叭呼吁迅速撤离,要求给120、119、110打开通道。围观给救援增加了难度,给自身带来了隐患。那么,对于“围观车祸”的现象,就不能仅仅是苦口婆心的劝说。

既然“围观车祸”危害如此之大,就应该有法律的约束,应该纳入交通法律法规,提升到和酒驾、醉驾、毒驾等等行为同样的高度进行监管,而不能再依靠市民的自觉离开现场了。

就像这位“围观车祸被撞”的司机,他不仅自己被撞了,而且还导致了车祸的继续发生,撞倒他的汽车又被好几辆汽车撞到了,这样的悲剧原本不该发生,“围观车祸被撞”的司机又该承担何种责任?“车祸现场不围观”当有法律约束。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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