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山:企业撕毁封条擅自生产是一场拷问
2017-01-02 16:00:00 来源:荆楚网

环境保护部1日通报,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仍在持续。26个城市维持红色预警。督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擅自生产、撕毁封条等行为,违反限停产规定。(1月2日新华网)

在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对企业实施限停产,说明该企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一边是政府部门贴封条限制这些企业的生产,一边是企业的不配合而撕毁封条擅自生产。在舆论一边倒对撕毁封条擅自生产的企业谴责的同时,不妨静下来思考,企业撕毁封条擅自生产的背后何尝不是一场拷问。

首先拷问企业的法治意识。作为一个企业,面对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贴封条的这一执法行为,为何不是按照法律规定,走法律程序解决,而是私自撕毁封条擅自生产。不管其生产是否对天气造成了污染,但其鲁莽的行为却把自身不懂法、不守法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让人不得不思考,为何在一些地方治污如此难,推进绿色发展如此不易,原来是有那么些只看重自己利益,而心中无“法”,无大局意识的企业和个人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的企业,理应依法予以查处。

其次拷问基层常态监管。虽然新闻消息中并没提及存在擅自生产、撕毁封条等行为的个别企业是谁,也不知道是一个还是几个,但这些企业应该都不是在重污染天气过程中才出现的吧。之所以要对其限停产,那说明其生产对天气污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由此,不得不问,这些企业在建设或生产初期又是谁同意批准的?这种事前不严格依法把关,事后来“依法执法”,难怪会出现企业撕毁封条擅自生产。想当初,这些企业是否是招商引资的产物,是否给企业许下了承诺。这不得不让人思考,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基层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到下降,原来是一些基层部门,特别是在一些乡村有着顾头不顾尾这一发展观念的存在。因此,在治污之时,理应对那些让污染企业能在当地存活的部门或干部予以追责。

然后拷问基层执法水平。在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实施限停产的做法本无可厚非。可是只要一细想,这种做法本身也只能起到一点治标的作用,就好比脚痛医脚,因为毕竟是限停产而不是直接淘汰关闭。作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限了之的做法,确实不怎么受人待见。因为一方面企业是要讲成本和效益的,一方面这样的限停产本身就有希望再生产的逻辑存在。也难怪个别企业不仅不把政府的限停产当回事,而且还竟有撕毁封条擅自生产的底气存在。因此,在依法执法的同时,更要为民执法,既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的以人为本。

推进绿色发展,必须首先在治污上有所作为,如果面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没有壮士断臂的勇气去治理它,仅把眼睛盯到那点经济利益上,而把环保挂在嘴边,绿水青山的愿景又如何实现?因此,在限停产的同时不妨做好企业的宣传教育,多给予企业转型发展的政策空间,使之其没有思想包袱,轻装走上绿色发展之路。既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又推进了绿色发展的落实,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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