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山寨”雕像比私人侵权性质更恶劣
2016-12-31 10:41:00 来源: 长江网

12月28日晚,全国城市雕塑艺委会专家顾问,甘肃省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何鄂向深读讲述了山东省滨州市政府建造的《摇篮》城市雕塑高度仿冒她创作的兰州城市名片《黄河母亲》雕像,为此她进行长达七年维权诉讼的历程。12月27日,滨州市拆除了这座连同基座基石重达400余吨的山寨版“黄河母亲”雕塑。2011年4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被告滨州黄河河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何鄂经济损失27万元、精神损失3万元,拆除雕像侵权部分。(12月30日法制晚报)

据报道,滨州市政府的这一山寨雕像,建于2009年,长9米,代表黄河流经九省区;高5.46米,代表黄河总长度5464公里,也就是说,山寨雕像比6米长的兰州正版雕塑还要大。

兰州正版雕像位兰州市滨河路中段,是一座长6米,宽2.2米,高2.6米的花岗岩圆雕,总重40余吨。由“母亲”和“男婴”组成构图。母亲秀发飘拂,神态安详,身躯颀长匀称,曲线优美,微微含笑,抬头微曲右臂,仰卧于波涛之上。右侧依偎着一裸身男婴,头微左顾,举首憨笑,显得顽皮可爱。这座雕塑下基座上刻有水波纹和鱼纹图案,源自甘肃古老彩陶的原始图案。同时,水波纹和鱼纹也反映了黄河流域的先民们对自然现象敏锐的洞察力,说明了中国人内在的实力。而采用花岗岩不用汉白玉,是因为它能更好的表现出黄河的颜色,表现出炎黄子孙的肤色,同时花岗岩的粗糙的质感也在诉说着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所经历的沧桑与巨变。应该说,《黄河母亲》的雕像是一个深受广大民众喜爱的艺术精品,谁曾想却被人给“山寨”了。

《黄河母亲》雕像被“山寨”,首先说明个别地方政府有一种文化政绩冲动。建山寨《黄河母亲》雕像,主要目的无非想提升城市文化形象,进而提升整个城市形象,以便让主政者留下炫目的文化政绩。但通过打造山寨版的城市文化,似乎有些急功近利了。其次,暴露出个别城市建设文化定位不准。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独特人文景观和历史内涵,故而打造城市现代文化时须审慎。政府主持文化建设,是为了让民众进行艺术欣赏,而城市雕塑无疑是城市的眼睛、精神与名片。仿冒的城市雕塑其实是城市的垃圾,以低劣的所谓“文化”强迫给游人、市民观看,使整座城市降低了品质。再者,折射出个别地方主政者依法行政意识缺乏。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去仿冒其他城市所特有的雕塑,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表明依法行政意识缺失。

山寨雕塑的建造、拆除与赔偿,想来耗资不菲,最终都由纳税人买单,这让纳税人情何以堪?此案可谓教训深刻,但愿能让各级地方政府警醒。

  作者:钱桂林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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