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2012年“8·4”洪灾现场。图片来源:新华社
2012年8月3日、4日,受10号台风“达维”影响,岫岩县普降暴雨、大暴雨,暴雨导致岫岩县境内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房屋倒塌等严重灾害。针对有关媒体报道反映的此次洪灾中岫岩县存在瞒报死亡失踪人数问题,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先后对岫岩县全部乡镇、街道的所有村实地调查,走访死亡失踪人员家属、邻居、知情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经查,岫岩2012年“8·4”洪灾中,共造成36人死亡失踪,瞒报28人。瞒报事件共涉及市、县两级相关责任人15人。其中,时任鞍山市副市长秦国夫、岫岩县县委书记杨君、岫岩县县长邓延发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余12人中,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对2人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