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接连查获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月2日11点06分,农安县交警大队合隆中队拦截了一辆牌号为吉A34Q××的白色小型轿车,该车车身贴有“城管”和“行政执法”字样。经询问和网上查询证实,驾驶员李某旭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系逾期未强制报废、“套牌”车辆。李某旭因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依法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驾驶的报废车被依法暂扣并强制报废。
3月2日下午3点20分,农安县大队滨河中队民警在302国道黄龙府大桥附近路段(648公里)设立临时卡点,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吉J072××的中型罐式危化品运输车(装载汽油)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耿某东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将其带回,经询问和网上查询对比发现,44岁的耿某东没有驾驶货车、客车等大中型车辆的资质。
耿某东因准驾车型不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其驾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被依法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