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3日)珠海市的黄女士报料,说她是8个孩子的妈妈,但却频繁遭到家暴,好不容易离婚了,前夫却依然死缠烂打,前天晚上,前夫还殴打黄女士并将她随身携带的证件和现金抢走。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抢走钱财、证件,这究竟算是家务事?还是犯罪呢?
黄女士在珠海市拱北口岸附近经营汤粉面店,她16岁就跟前夫李某一起生活,现在36岁的黄女士已经是8个孩子的妈妈。5年前,由于经常遭到家暴,黄女士和李某离了婚,但李某依然留在黄女士的汤粉面店内工作。前天晚上黄女士和李某发生争吵,继而被李某殴打。
报料人黄女士:“他把我打晕了,我女儿在报警,他抢过来把手机砍了,一共把手机砍了三刀,我女儿吓坏了。然后他拿走了抽屉所有的钱,营业资金,还有我包里面的所有证件和现金。”食材供应商小陈目睹了全过程,他说当时想去劝,谁知自己后背也被李某用刀背打了一下,所幸并不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