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邓胜男)2月8日上午,长春市民胡先生向本报反映:长春市民崔先生在6日下午6点左右,将车停到公平路与东盛大街交会处附近办理事情后,打车前往饭店与朋友聚餐,结果第二天酒醒后竟想不起车停在何处。好在,8日中午12点多,崔先生找回了自己的爱车,不过地点是岭东路与东盛大街交会处附近。
酒后打车回家倒头便睡
2月6日下午,崔先生驾车前往岭东路与东盛大街交会处办理事情,并在此区域附近停了轿车。处理完事情后,一向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原则的崔先生打车前往朋友家附近的饭店参加聚会。
到达饭店后,崔先生便与朋友把酒言欢,不亦乐乎。由于崔先生不胜酒力,很快就喝多了。
“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真的不记得了,我就记得头晕晕的,感觉天旋地转。”崔先生表示,“因为我肝不好,所以真的没喝多少。可能是白酒啤酒一掺,劲儿也大,一下子喝蒙了。”聚会结束后,崔先生打车回到了家中,倒头便睡。
崔先生酒醒已经是第二天上午,“我应该是打车回家的,具体时间细节真的记不清了。”崔先生称,他当天酒后就忘了车停在哪。但由于醒酒后的崔先生感到身体不适,7日一整天他都在家中休息调整。
花了两个多小时找到车
“车可能停在东盛大街与公平路交会处附近了。”8日上午近10点,崔先生根据脑海中的模糊记忆来到该地点,并没有找到车。情急之下,崔先生赶忙找来6名好友,来到印象中的停车地点附近寻找爱车。中午12点多,崔先生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车。
“我和几个朋友开着好几辆车在附近找了个遍。”原来,崔先生印象中的地点与车辆停放的地点相差了四五百米,“好在离得比较近,找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崔先生表示,他决定以后还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小酌可以,图个欢乐气氛。但我以后要为自己的身体着想,记住这个教训,再也不能喝‘断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