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一市民因开车超速被罚款扣分,不服告到法院。随着证据的提交及后续调查,他发现,这台用于交警执法取证、自2013年以来一直使用的雷达测速仪,竟然是“山寨”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执法部门发函确认,当地厂家根本没有生产、销售过该雷达测速仪,也未与益阳交警部门有过业务往来。当事市民追问的是:这样一台出厂不明的“山寨”测速仪,是如何躲过多个环节上路执法的?
市民超速罚款上诉
2016年1月4日,益阳市民徐真建因超速接受了罚款100元、驾驶证扣3分的行政处罚。徐真建说,他平时开车很小心,没有过超速行为,便提起行政复议。警方维持了原行政行为。之后,徐向益阳市赫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9月5日一审败诉,案件目前在二审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徐真建发现了一些可疑情况。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行政诉讼答辩状称,其用于迎宾路上的移动测速设备是安装在制式警车上,由民警驾驶和操作的。其采集车辆交通违法信息电子监控记录证据照片的,是由无锡市恒通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通公司”)生产的。
市民投诉非法生产
2017年1月5日,记者探访与益阳交警签订供应安装“雷达测速系统”的企业,该企业在工商登记的地址是住人的出租屋,住户称不认识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徐真建及其诉讼代理人张彦,据此在网上查阅无锡恒通公司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雷达测速仪属于重点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这个厂家有生产许可证吗?”张彦问。而张彦、徐真建查遍无锡市相关部门公示信息,竟然没有查到恒通公司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交通队通过代理商购买
2017年1月4日,益阳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袁卫接受了采访。他介绍,2013年,该大队通过长沙一家代理商购买了“无锡恒通公司”的雷达测速仪。当时他们不知道生产雷达测速仪的厂家没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也不知道需要这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