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与人相撞争执 怀恨在心9个月后将其杀害
2016-12-07 17:30:00 来源: 新文化报

新文化讯( 苏杭) 只因在饭店里内相撞发生口角,40岁的通化县人赵某便怀恨在心,时隔9个月,他在路上认出了当初发生争执的女子,并将其抢劫杀害。12月3日,通化警方经过20余天的连续奋战,成功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

11月13日晚8时,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东昌区新站街胜利路一小区住宅内发生一起命案。接警后,新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经初步勘查,一女子倒在自己房门进口处,颈动脉被割破,大量失血死亡。

案发后,通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孙景龙详细听取了案情汇报,要求迅速成立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毳毳为组长的“11·13”专案侦破工作组,连夜展开侦破工作,从线索研判、外围取证、走访调查、实施抓捕等办案环节开展分线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命案必破、稳定人心。

专案组通过调取案发小区周边视频监控,发现11月13日零时15分,一名戴鸭舌帽男子,手拎一个旅行包和一个女式拎包翻过案发小区的栅栏奔向老桥方向。

与此同时,专案组另一组成员对案发附近的旅店退房时间和进入案发小区的时间进行排查,戴鸭舌帽男子具有作案时间,确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经过专案组20余天的调查走访、信息比对、秘密布控等大量工作,经相关警种部门协作配合,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落脚点。12月3日,在辽宁省丹东市将正在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经突审,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赵某供述,2016年2月份的一天,他在自助烤肉店吃饭时与46岁的被害人张某相撞,双方发生口角,赵某对张某怀恨在心。11月12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有事恰好来到被害人居住的小区,无意间认出了张某,因经济拮据,产生了报复张某进行抢劫钱财的念头,于是尾随张某确定了其居住的具体位置。

11月12日晚上9时左右,赵某藏匿在张某居住楼层的消防通道里,当晚12时许,张某一人回家,赵某趁她开门时,从身后用左手拽住她的头发,用刀逼住她的颈部。张某在挣扎过程中,被赵某用刀刺中颈部摁倒在屋内的进门处。赵某抢走张某的拎包后逃离现场,连夜回到通化县西江村家里,第二天早上逃往辽宁省丹东市。

时隔9个月,竟然还能认出曾经发生争执的人从而报复杀人抢劫,让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据办案民警介绍,赵某无固定职业,生活拮据,性格狭隘。据赵某讲,小时候谁曾经欺负过他,他现在都能记得。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抢劫杀人罪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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