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已至,重庆主城。
“带犯罪嫌疑人上庭!”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敲动法槌。这是一次公开开庭公诉案。犯罪嫌疑人王丽,未婚、貌美、现年30岁,与大她15岁的男上司刘明发生婚外情。她当第三者约3年,最后丧失理智,于一个清晨在刘明家中设伏,残忍杀害对方妻子张红。
同时,被传到庭的犯罪嫌疑人,还有她哥哥——他从老家赶来重庆,与妹妹共案杀人。
从踏入法庭大门到站定面向法官,王丽不时回望旁听席上的母亲,相顾流泪。母亲刻意压抑着哭腔,她心碎,儿女年幼时,她与丈夫离婚,独自带大他们;现在,儿女却涉嫌杀人,双双上庭。当庭宣判,王丽判死刑,其哥哥判死缓。
两人初识
她曾很反感女人当小三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北部新区中西律师事务所熊律师处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丽,安徽人,毕业于我市主城一所高校金融专业,从她的微信自拍照看,她不仅貌美,且充满活力。男上司叫刘明,原北部新区一家小额信贷公司领导。2012年10月,她入职时,刘明是她的上司。当时,她27岁,刘明42岁。大学毕业后,王丽曾在沙坪坝区一家小额信贷公司工作过2年。由于是熟手,来到刘明的公司后,她担任运销部副经理,刘明是运销部经理。
由于王丽目前受羁押,重庆晚报记者无法零距离采访她。不过,她遇到刘明后的心路历程,却并非无人知晓。
她和他在工作中交集频繁,慢慢地,彼此觉得很合得来。在她的记忆里,他社会阅历丰富,金融专业水平却不高。她则正好相反,所以两人形成互补,十分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