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在元宵节的气氛还没有消散的时刻,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城的灭门惨案,该县某村居民一家三口被人杀死于家中。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向媒体通报,这起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2·28灭门案”在乳源县公开开庭审理,由韶关中院院长叶向荣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韶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再丰则出庭支持公诉。
据该案起诉书显示,2016年2月27日21时许,被告人林某冲携带水果刀和手套,前往同村居住的被害人林某华家,想与其协商因2007年双方打架产生的医疗赔偿费问题。2月28日0时许,被害人林某华驾车回来,两人发生争执。随后,被告人林某冲先后将被害人林某华、邱某霞(林某华妻子)和林某鑫(林某华儿子)杀害后逃离现场。
2月28日21时许,被告人林某冲为了毁灭证据,竟然又返回命案现场制造了一起爆炸事件试图混淆警方办案。3月4日,公安机关将林某冲抓获归案。9月30日,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以其犯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法院院长、庭长回归法庭亲审案件成为常态。据统计,今年以来,韶关市两级法院院长、庭长共办理案件34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