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郭汾阳(笔名散木)抄袭了常熟作家叶黎侬的文章?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了此案,认定郭汾阳发表在《南方都市 报》的《王古鲁访书记》一文抄袭常熟作家叶黎侬的原作《王古鲁东瀛访书记》,判郭汾阳在《南方都市报》发表致歉声明,并向叶黎侬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庭审中,叶黎侬陈述,2016年2月底其应王古鲁后代之请为《王古鲁文集》一书的编辑出版上网搜索资料, 发现多家网站和论坛(包括署名“古籍(散木)”的微头条)转载了2014年9月4日《南方都市报》“历史”版整版的《王古鲁访书记》一文,该文作者即浙江 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郭汾阳(笔名散木)。郭汾阳的文章严重抄袭其发表在《常熟田》2012年第一期上的《王古鲁东瀛访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