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淑花
2016年7月18日上午,告成镇冶上村村民康淑花到我局出入境管理科为其女儿办理出国护照,出入境工作人员在对其例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份可疑,遂通知告成派出所将其带回调查。经初查,民警发现康淑花系2011年8月5日因夫妻投靠从巩义市公安局涉村派出所迁入登封市告成镇。为进一步查明该户口有无问题,告成派出所将此情况通报给巩义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巩义警方发现康淑花系2002年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涉村村民康怀良三女儿的身份补录的户口。在认定康淑花户口为假户口后,巩义警方遂向我局告成派出所出具了“户口注销通知书”,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告成派出所依法依规注销了康淑花的户口。目前,我局正在进一步对康淑花假户口一事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