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水旺 上海报道
6月26日,央行公布“第四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第四批支付机构共有93家,其中,9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两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部分业务。此次续展有效期为2017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9家支付机构包括普天银通支付有限公司、西安银信商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和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兰花商务支付有限公司、哈尔滨金联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瑞祥资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等。
央行指出,上述9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的原因均为: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续展工作的通知》 (银发〔2015〕358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续展情形。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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