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奖学金请客吃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我读大学那会儿就已经流行了。记得我上大二时拿了三等奖学金,发了300元,当时请宿舍几个人一起去吃了顿麦当劳。班上也有拿了奖学金未请客的,同学之间每每谈到此,一部分人也会给当事人“小气”的评价。现在想来,请不请客,是他人的自由,何来“小气”之说?
我注意到,“青年之声”7月7日刊登的《拿奖学金请客成了绕不开的“人情债”?》这篇报道中提到,为了治理用奖学金请客这股“歪风”,武昌理工学院发出通知,获奖学生不得用奖助学金请客,如有举报查证属实,将取消其今后的评选资格。
事实上,很多年前,就有学校发过通知,凡挥霍奖学金、助学金者,将取消其今后评选资格。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学里的奖学金请客之风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愈演愈烈。
笔者认为,高校出台禁令,通过公共平台发声,这对全体学生来说,也是一种善意的警告,但是,实际上不能发挥多大的效用。这样的一句话“禁令”并不具备可操作性。
首先,奖学金一旦发放至学生个人手中,学生就有自由支配、自主花销的权利,学校的规定未必能管得住学生花钱之“手”。
其次,“挥霍”这个词本身也比较模糊,其标准是什么?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平时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各不相同,有的学生挥金如土,有的学生很节省,一个学生的所谓“挥霍”,在另一个学生眼里可能是再“正常”不过了,究竟花销达到多少钱,就称得上“挥霍”?
第三,如何认定学生请客吃饭使用的一定是奖学金?学生完全可以说是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或是其他收入请客的。
第四,校园里正常的人际交往是必要的,学生主动提出请客,加强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这种自愿行为也不能被“一刀切”地打压。而通过举报、监督的方式,无疑也是在鼓励“告密”行为,破坏同学之间彼此信任的基础。
社会上刮什么风,校园里就会起什么浪。同社会上一样,请客吃饭也是学生们的一种“人情来往”,甚至是校园里形成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公共秩序”。隐性的规则仅靠外在的制度是难以强力扭转的。大学里恐怕也只能靠适度地引导,或者说靠一种道德上的倡议。
平心而论,大多数学生的生活费来自家长,奖学金也是对自己刻苦学习、努力拼搏的一种认可。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学生没有谁愿意随便挥霍。不少人请客吃饭往往是迫于人际关系“裹挟”的压力,不得不陷入这个漩涡。
其实,大学里能够拿到奖学金的是少数学生,究竟请客与否,或者该怎么请,打算花销多少,这种“度”的把握,根本还在于学生个人的选择。有一贯豪爽,大手大脚,主动请同学吃饭者;有敢于拒绝,坚持立场,不怕伤了同学、朋友之间和气的人;更有把持不住自己的原则,被别人怂恿着要请客,骑虎难下者;还有的则是为了一些功利目的,不得不请客……
话说回来,相对而言,学生时代,同学、朋友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利益关系。有的学生拿奖学金请客并非绕不开“人情债”,恐怕更是自己不会、不敢及时、果断地拒绝,因为害怕冲突,伤了感情,不敢直面冲突,或是担心失去一些机会,为此而付出代价。难以开口说“不”,就只能被“裹挟”进去。这样一来,最终导致的是大量的时间、情感和金钱上的耗费。
有些时候,面对一些毫无诚意,或是违背自己意愿的要求,果断、及时地拒绝,也是在所谓的“人情来往”中,有必要掌握的一种能力。
(作者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教师)
(原题为:《被“裹挟”的奖学金请客,能否一禁了之》)
(胡波/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