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和《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督〔2017〕9号),对下一步实施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规划。各地可结合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生育政策调整等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5年工程规划。规划调整既要符合原有政策要求,又要解决目前农村学校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建设规模和资金总投入与原规划大体相当,确保如期实现“20条底线”的政策目标不变。二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各地要充分考虑土地征用、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前期手续时间较长的特点,提早启动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底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超七成”,2018年底“过九成”,2019年完成收尾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落实。各地要积极整合中央和本地区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相关投入,综合考虑地区财力差异,分档、分类划定资金分担比例,对困难县市坚持省级“拿大头”,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四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各地要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五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鲜活呈现加快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政策、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把全面改薄打造成“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六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对因懒政怠政影响项目进度、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出现严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要提请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严肃问责。
据悉,2014-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实现连续四年有增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336亿元,带动地方投入2500多亿元。截至目前,全国新建、改扩建校舍1.54亿平方米,占五年规划建设总任务的74%;采购课桌凳2579万件、图书4.17亿册、生活设施设备1390万台件套等,价值739亿元,占五年规划总任务的72%,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