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正在实施的“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被视作福建探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助推器”。“十三五”期间,这一项目将投入省级财政专项15亿元,打造10所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示范性现代中职学校。这么大的一笔建设经费如何科学分配和使用是个管理上的难题,福建省教育厅为此进行了大胆探索,提出了建设任务与财务深度融合的项目管理体系。
项目管理:突出“事权”与“财权”有机融合
为搞好项目顶层设计,规划好建设任务,省教育厅借鉴国家示范校建设经验,确定了九大“建设项目”和一个“特色与创新”,形成36个“建设要素”和90个“建设内涵指标”。按照“分类立项、分类支持、逐年考核、动态调整”的项目管理办法,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培育院校予以退出,对年度考评“合格”的非培育院校予以准入,形成倒逼机制。
示范校项目专项资金与以往项目专项资金有较大区别:以往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院校“补钙”(硬件建设),而示范校项目专项资金既要“补脑”(内涵建设),也要“补钙”,突出“补脑”与“补钙”并行。“补钙”的专项资金比较好花,一般通过招标后即可完成;而用于“补脑”的专项资金不好花,如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
为了克服“事”与“钱”两张皮问题,省教育厅要求项目建设院校预算编制要做到“三符合”,即:与项目建设需求相符合、与管理制度规定相符合、与财政支持力度相符合。项目预算编制也由原来“一个项目一条预算”的简单粗放型预算管理方式向“一个项目多条预算”管理模式转变——项目建设院校按照九大“建设项目”和一个“特色与创新”分年度进行预算编制,同时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不同进行分年度精细化核算。
项目考评:凸显“建设任务”与“财务管理”并行
对项目建设院校上报的项目建设规划书和任务书,省教育厅采取“培训、互评、专家评”等方式,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教育厅对建设项目的评估按照“1000×1”的考评模式进行设计,即业务专家评“基数”,财务专家评“系数”。“基数”涵盖九大“建设项目”和一大“特色与创新”,九大“建设项目”设置为900分,其中办学理念50分、院校治理140分、办学机制80分、专业建设120分、教学改革120分、师资队伍120分、实训条件80分、信息化建设70分、服务能力120分;一大“特色与创新”设置为100分,共计1000分。在此基础上,合理分配每个“建设要素”“建设内涵指标”的考核权重。对每个“建设内涵指标”,从任务完成情况、进步情况逐项进行评分。“系数”则是请财务专家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定性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以及“不合格”;定量结论是依据定性结论给出评价系数,即“合格”的评价系数为“1—0.95”,“基本合格”的评价系数为“0.95—0.9”。
这一考评模式有效扭转了院校管理者长期“重业务,轻财务”的问题,也就是说,项目建设院校如果存在“一票否决”事项,财务专家给了“0”,其他的工作做得再多也没用,真正实现了建设任务、财务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并行,而且把财务通过作为前置性条件。
在省教育厅评估时,项目建设院校需要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从省财政厅优选库中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也是项目考评的一大亮点。如果出现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情况,会被省财政厅阶段性或永久性禁止参与财政性项目审计。这对第三方审计机构有很大的制约,保证了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
经费支持:钱怎么给,绩效评价说了算
“钱怎么给,绩效评价说了算”。为发挥绩效“仪表盘”的作用,省教育厅根据专家对项目建设院校评价结果,将项目建设院校分为A类和B类,高职A类培育院校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支持2400万元,高职B类培育院校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支持1300万元;中职A类培育院校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支持900万元,中职B类培育院校2016年省级财政专项支持500万元。
在《福建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对于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一年未验收的项目院校,将收回已下达的省级以上项目建设资金,三年内不准申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项目,并停止向项目院校拨付项目经费”,进一步强化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项目管理理念。
福建省将学校建设任务与财务深度融合的项目管理体系,突出了现代财税改革前沿理念的应用,即项目“财务管理”牵住“预算”的牛鼻子,项目“预算编制”牵住“事业”的牛鼻子,项目“预算管理”牵住“绩效”的牛鼻子,项目“经费使用”牵住“制度”的牛鼻子。“‘财里有政,政里有财’,我们按照明确职责、强化预算、凸显绩效、升级监管、规范管理的现代财政制度设计理念,构建‘福建版’项目专项资金考评体系,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福建省教育厅陈国龙副厅长介绍。(作者林春树,系福建商学院财务处处长)
(中国教育报 林春树 系福建商学院财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