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
2017-06-09 16:17:00 来源:腾讯教育

信息公开_厅函教体艺厅函〔2017〕2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体育

工作基本标准》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推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高校学生身心健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5、2016年调研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最后一批的专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与重点

1.了解《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规划与发展,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举措、改革经验以及突出成效和主要问题。

2.了解学校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足球教学与课外锻炼,师资配备与培训,足球场地设施与保障,足球队建设与参赛,足球人才培养与输送等情况。

3.了解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的运动员招收与选拔、教学与训练、参赛与交流、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调研方式与要求

1.问卷调查。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统一设计调查研究问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本地区余下40%的高等学校(2015、2016年已调研的高校不再进行问卷调查)填写问卷。

填写《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调查研究问卷》(附件1)的学校应包括一定比例的“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高职高专和民办高校等,以及所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需同时填写《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信息表》(附件2)。学校体育部门牵头联合其他各有关部门共同填写问卷,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核。

此次调研问卷的填写通过网络平台的方式进行,各高校从6月1日起,先将学校的规范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gdxxty@126.com,6天以后查看回复的登录名、密码及电子版附件1、2,凭登录名和密码登陆域名http//gdxxty.org.cn进行问卷填报,并于7月10日前填报完毕。

2.现场调研。委托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5个调研组,于2017年6月中旬分赴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西、广东、海南、云南、新疆等省(区、市)有关高校进行现场访谈调研。调研组每组3~4人,每校调研时间为一天。主要包括听取学校分管领导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献、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实地考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等。

3.总结报告。现场调研的9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总结近五年本地区高校体育工作情况,形成书面的《×××省(区、市)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效、现存问题、今后规划与改革措施等。各调研组通过现场访谈、查阅文献等系统总结调研情况,形成书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调研报告》,内容包括:调研概况、工作成效与典型经验、现存问题与改进建议等。总结报告在6月20日前报送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地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严防搞形式主义或走过场,调查问卷填写要准确、信息完整,工作报告要全面、重点突出。

2.现场调研期间,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3.现场调研具体事项由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商所赴省份后确定。

联系人及电话:许弘,010-66096472;电子邮箱:xuhong@moe.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调查研究问卷

2.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信息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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