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四部门5月16日印发《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
如何达成这一目标?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为此接受了采访。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
“随着第一、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0.9%提高到75%。但总体上,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在许多地区还比较突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国家规划1亿左右人口进城落户,将带来资源结构性短缺,城市资源需求将进一步加大。”这位负责人介绍,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三项:一是扩大普惠性资源,着力破解公办园少、民办园贵问题;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条件保障问题;三是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解决学前教育内涵发展问题。
“针对普惠资源不足的现状,《意见》要求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解决脱贫攻坚地区、二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幼儿园建设问题。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农村,乡镇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办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健全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在城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配建幼儿园。”该负责人说。
“同时,还要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他说。
建立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第三期行动计划在继续扩大普惠性资源的同时,把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生均拨款、资助、收费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作为着力点,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各地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教师基本待遇保障问题。
此外还要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原则,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素质不高是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该负责人表示,《意见》要求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在编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鼓励地方探索创新,通过采取核定编制、购买服务、区县统一招考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二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待遇,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三是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光明日报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