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将于4月11日开始,延续至5月20日。
据悉,我省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招募30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我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欠发达地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开展为期两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报名要求大学生志愿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将“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17年为每人每月2935元。
届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报考研究生加分及参加专岗考试等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可查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17〕1号)或登录“福建青年志愿者网”(www.541205.com)查看。(本网记者 郑晓丹)
(东南网 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