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多部门针对过道房打组合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2017-05-26 10:26:00 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多部门针对“过道学区房”正打出一套组合拳。昨晚,市规土委、市住建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对外发布,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一个平房院里的过道,既不能住人,也摆不下大件家具,却因为有房本甚至打着能落户的旗号,被炒成了“学区房”。此前,这样一个11平方米的平房过道被拿到房屋中介网站上公开叫卖,并且喊出了150万元的高价。

四部门联合执行“三不政策”后,这些扰乱市场、有损买房人利益的房子也将被彻底“封死”。

在不动产登记环节,这些房子将无法进行单独转移登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昨晚介绍,已经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异常形态、且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平房(包括房屋面积过小的廊道、通道等)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比如平房买卖交易中,如果仅这一个过道或通道单独申请过户,将不会被受理。”他说。

不动产登记是房屋交易中最关键的环节。这一环节上的漏洞一旦被封堵上,也就意味着过道房将根本无法进入住建部门的网签系统,从而无法实现交易。

在落户环节方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解释了本市户口登记的主要原则。其中,登记常住户口的房屋应当是住宅类房屋,能够实际居住;办理户口的居民也应当在此长期居住生活。依照这两个原则,像过道这种无法居住的异形房,将无法落户。“社区民警会实地核查,甚至还会走访邻居,来判断房子到底能不能居住,像家里有没有床、能不能做饭等细节都会被特别留意。”他说。

“学区房”是这种过道被炒至高价的关键原因。在这一环上,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他解释,这种房子不具备居住条件,按相关规定是无法以此为条件入学的。

教育部门如何判别过道房?此前,市住建委与市规土委方面已经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标注为“通道”并写入不动产证。这样一来,“过道”这种不具备居住功能的部位也将被核验并标示,而不能再隐藏为住宅并借“学区房”的名义获得入学资格。

(北京日报 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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