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3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日前发布。教育部今天表示,将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基础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表示,2013年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来,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达到基本均衡标准,占全国总数的70%。但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不足、学位供给不到位、城乡差距、教师流动等问题,“首先在经费保障方面还是不到位。特别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农村学生随迁子女进城,加大了城市学位保障、供给不到位的问题。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包括教师流动的文件,但是教师流动特别是从城市到农村的流动力度仍然不高。”
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何秀超表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加强了对“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社会认可度的调查。把违规择校、重点校、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等情况作为一票否决指标,“两个‘轮子’一起走,一手抓基本均衡,一手抓公共提高、一手抓优质均衡的推进。政府不能闲下来,实现基本均衡还有更高的目标。和基本均衡评估办法相比,在指标内容上更新更全,标准上要求更高更严,发放更加科学有效,更加关注教育质量。更加注重社会的认可度,强调结果的使用。”
(央广网 沈静文 张兆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