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单位前员工向境外间谍售15万份国家机密,被判死刑
2017-04-15 19:37:00 来源:澎湃新闻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发布实施后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近日,国家安全机关披露了一些典型案例,善良的广州市民惊奇地发现,原来身边就有间谍的身影。在其中一个案例中,曾在涉密单位任职的一个年轻人,为了报复单位将其解职,在10年里向境外间谍机关出售了15万余份涉及军用密码机的机密。他还将黑手伸向亲友,将妻子、姐夫、同事都拉下水。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市民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全国统一的受理举报电话是12339。

案例 1

为报复单位出售机密 最终被判死刑

1997年7月,23岁的黄宇进入一家涉密科研所工作。他能力平平,加上工作态度不端正,5年中换了3个部门,但业绩始终靠后。按照单位末位淘汰制的规定,黄宇将被解职。他所在的单位承担了我国相关密码的研发工作,具有高度保密性。为了报复单位,黄宇竟然将私自存留的国家机密出卖给境外间谍机关。

2002年的一天,黄宇在网上向该间谍机关发出这样一段话:军用短波保密机,相关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很快,他便收到了境外间谍机关的答复。按照对方的要求,黄宇准时到东南亚某国某酒店大堂,将3份保存在U盘里有关军用保密机的电子文档拷贝给了对方。再见面时,对方表示黄宇提供的资料非常有价值,希望进一步合作,每月工资5000美元,还当场支付给他10000美元的奖金。此后,黄宇共和他们见面21次,获取间谍经费约70万美元。

黄宇知道自己的价值就在于不断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秘密情报,但是2004年离职时的囤货已经基本没有了,于是他打起了妻子唐某的主意。

唐某是另一家涉密单位的资料管理员,因此经常接触涉密材料。黄宇假装出于对她的关心,提醒她经常备份资料以防丢失。于是唐某就将涉密资料刻盘备份,并带回家里。终于有一天,黄宇趁妻子不在家,将光盘复制。

很快,黄宇又把姐夫谭某拉下水。谭某与黄宇在同一单位供职,担任总工程师,他习惯将单位的资料拷贝到笔记本电脑上带回家做备份。有一天,谭某家中的电脑坏了,叫黄宇帮他修理,黄宇趁姐夫不备,用间谍U盘偷偷拷贝了电脑里的保密文档。

此外,黄宇还利用在原单位的关系,窃取同事电脑上的资料,向好友郑某等人打探科研所动态消息,并利用他窃取科研所的内部刊物,而所有这些材料最后都被黄宇卖给了境外间谍机关。据国安部门统计,10年里,黄宇累计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

2011年,国家安全机关掌握相关证据后,对黄宇实施抓捕。黄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

黄宇间谍案暴露出我国一些涉密单位在保密制度、措施、思想建设等诸多方面的漏洞。该案告破后,他原来就职的单位有29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黄宇的妻子唐某、姐夫谭某也因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分别判处5年、3年有期徒刑。

案例 2“兼职”竟是观测军港 主动自首免罚

2014年,王某大学毕业后来到海南省三亚市,在一家环境科技公司工作。由于这份工作空余时间很多,他便通过招聘网站找兼职。

很快,一个来自广东的手机号给他发来短信,自称是海军某装备杂志社的工作人员“吴姐”,可提供环境走访类兼职工作,月薪4000元。王某在后续接触中了解到,所谓的环境走访其实是要观测三亚军港的船只进出情况。不过,“吴姐”向他保证,这些资料只用于舰船研究,绝无其他用途,而且如果应聘,杂志社不但支付每月4000元的工资,还可支付观测点的租金,也就是说王某可以把观测点当宿舍,省下日常住房的开销。王某动心了,决定接受这份工作。

2014年3月26日,王某在选定的观测点里面,按照对方要求用望远镜对我军港实施观测。传递情报时,“吴姐”要求王某用暗语,比如“进货”代表舰艇进港,“出货”代表出港,“黑货柜”代表潜水艇。王某每周观测4日至7日,直至5月20日,先后报送情资40多次,内容涉及我军舰艇、护卫舰、登陆舰、导弹艇、海警执法船及工程船停泊数量及进出港动态,累积领取间谍经费29000多元。

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王某看到相关宣传报道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十分惶恐,最终选择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了整个犯罪过程。由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后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态度端正,真心悔过,并且其犯罪较轻,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决定对其免于处罚。

(原题为《解职员工出售机密15万余份,妻子姐夫同事全被他拉下水》)

(王吕斌、郭安/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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