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讯4月6日晚,西昌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了该市川兴中学初三女生坠亡事件的最新情况通报。通报称,坠亡女生杨某某在事发前,购买了两瓶二两装的二锅头白酒在学校饮用,在前往教学楼6楼上厕所时,从窗台坠楼。尸检结果表明,其损伤特征与高坠损伤特征相符,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2.59mg/100ml。
4月4日晚9点38分左右,西昌市川兴中学发生一起女学生坠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教育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目前已查明,坠亡女生杨某某为川兴中学初三学生,汉族,西昌市马道镇人,父母均在外地务工。
据调查,4月4日下午5时许,杨某某外出购买了两瓶二锅头白酒(二两装),回教室与同学蔡某共同饮用。当晚,川兴中学举办学校艺术节文艺汇演,期间两人再次在操场饮酒。
酒后回到教室,同学王某陪同杨某某前往六楼上厕所,王某在卫生间门口等候,随后杨某某坠楼。
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杨某某坠落的六楼卫生间及窗台,均未发现打斗痕迹、血迹等物证和痕迹。征得家属同意后,公安机关于4月6日下午依法对其进行了尸检,其损伤特征与高坠损伤特征相符。经血液抽取检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2.59mg/100ml。
目前,相关乡镇、西昌市市教育局工作组正积极开展善后处置工作,以及师生心理疏导工作,学校教学秩序正常。事件进展情况,将适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