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在官方微博上发出的通知。爆料人供图
“每次吃饭都要排半小时队,买了饭还没有位置坐。”近日,辽宁大学蒲河校区的一名学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由于该校区禁止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外卖,学生只能在食堂吃饭,感到很不方便。
据该学生介绍,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对校外外卖订单早有限制,仅允许其食堂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向学生提供订餐服务。3月10日,这个服务也被禁止,也就是说,校内校外的外卖服务都被禁止了。
“我们校区只有一个食堂,根本容不下那么多人吃饭。”此规定一出,引起了学生们的质疑,但问题至今都没有解决。
对此,辽宁大学宣传部门一工作人员回应称,校方是在配合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为了食品安全考虑才禁止第三方平台外卖服务。另外,新校区的食堂是一座三层餐饮楼,是按照教育部要求设计的。
但3月17日,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科一名负责人则告诉澎湃新闻,监管局并没有让学校全面禁止外卖,只是针对学校内部没有证件的食堂要求整改,“至于学校禁止校外餐饮订单,是他们内部的管理,不是我们禁止的。”
“不是为难学校,是真吃不上饭”
3月10日,辽宁大学后勤集团“禁止外卖”的一纸通知激起了学生的不满。
辽宁大学大二学生徐洁(化名)告诉澎湃新闻:“3月10日,我在学校食堂的门上看到一个《敬告》,说从当日起,停止食堂一切外卖订单。”
徐洁提供的《敬告》上写道:为规范学校食堂就餐秩序,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饮食卫生安全,本食堂从2017年3月10日早起,停止食堂各业户利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订餐、送餐服务。
据她介绍,学校早已停止一切外来外卖订单,学生们只能通过“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在食堂订购,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学生也没有什么异议。
“但现在连学校食堂都不让送外卖了,我们以后怎么吃饭?”徐洁说,她所在的蒲河校区只有一个食堂,最多只能容纳2500人,但校区却有2万多人,“今年老校区研究生也搬了过来,现在禁止外卖后,每次排队吃饭都要排半个多小时,还没有位置。”
她说,《敬告》贴出的当天就在朋友圈炸开了锅,不少学生在微博平台抗议,却遭到了学校的警告和约谈,要求删微博,“当天我们团支书就让同学删微博,辅导员还说要约谈一些人,我也被警告赶紧删微博。”
当问及为什么要禁止食堂外卖时,徐洁表示,“学生会同学说,是为了加大校园卡的使用,来让校内现金回流,加大与建设银行的合作。”
据她介绍,充值饭卡需要用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和app平台,但自从可以在“饿了么”、“美团”等网络平台订饭后,学生就很少使用饭卡了,也就不会去充值饭卡。
“现在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都不能外卖订单了,我们老师体谅我们,提前10分钟下课,但还是要排队很长时间,而那些没有提前下课的学生,感觉12点之后就不用进食堂了,因为真的太挤。”
“真的不是我们无理取闹,是真的吃不上饭。”徐洁说,他们不是有意为难学校,就是为了能正常吃上饭,希望学校能积极解决学生吃饭问题。
校方:我们只是配合执法
针对以上情况,3月15日,澎湃新闻联系到辽宁大学宣传部门,该部门一工作人员承认学校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但否认了学生猜测学校和银行合作、促进现金回流的说法,“学校主要是从食品安全角度考虑,配合上级部门的通知。”
据他介绍,3月9日,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辽宁大学发了一份名为《沈北药监3餐饮意见书》(2017第81号)的监督意见书(文中简称《意见书》),“我们学校是为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才禁止学校食堂和外面餐厅的第三方平台外卖的。”
“这个意见书说,我们学校存在个别人提供虚假证照,利用‘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餐饮销售以送餐。”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这种情况,《意见书》要求学校立即停止利用“饿了么”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送餐服务。
既然是个别餐饮存在的问题,为何要全部停止送餐?对此,该名工作人员回答称,虽然《意见书》上写的是个别,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是全部停止校外订餐服务,“说明从市场监督管理局掌握的情况来看,更多餐饮是不合法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意见书》是手写文件,盖有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章,不方便提供,“我们手里是有的,我们就是配合执法。”
3月21日,他就学生反映食堂过于拥挤的情况,回复澎湃新闻称,“新校区学生有11000人,虽然只有一个食堂,但服务面积超过17000平方米,远远超过教育部的要求。我们这个食堂是一个餐饮楼,有三层,是按照教育部要求设计的。”
省监管局在官网发出的相关文件
市监管局:没有禁止学校订餐服务
为了证实《意见书》是否存在,3月16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科,该科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文件应该是有的,但很奇怪,2017年才开始,不可能发到第81号,我需要去了解清楚。”
对于网络订餐,她表示,正常的外卖商家都是有备案的,若不备案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出现问题就很难找那些没有备案的商家,给监管人员带来很多不便。
次日,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科一名负责人对上述《意见书》做出了解释:“那个意见书只是日常下的一个监管文书,是想让学校采纳我们的建议,不是红头文件,至于编号什么的我们只是写一下。”
“学校食堂是非盈利性的,不对外营业,所以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他表示,辽宁大学的食堂只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食品监管的要求,所以,才下发了《意见书》。
“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三方平台送餐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没有这三个当中的一个都不行。所以我们建议停止外卖。”
但该名负责人反复强调:“我们没有让学校禁止校外外卖订单,学生还是可以在校外订外卖的,《意见书》只是针对校内没有证的食堂。至于学校禁止校外餐饮订单,是他们内部的管理,不是我们禁止的。”
在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澎湃新闻记者看到了上述所说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里面明确指出,入网餐饮单位应取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澎湃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