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昨天(15日)表决通过民法总则,这标志着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进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着统领性作用,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
可以说每个人从生到死,甚至从生前到死后,每时每刻都和民法发生着密切的关系。这部承载了厚望的民法总则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8岁的孩子能做主吗?
上二年级的大宝把妈妈的珍珠项链拿走送给女同学做生日礼物,这是家长花三个月工资买的,家长让孩子明天找同学要回来,这送出去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专家孙宪忠分析,最后能否生效要看是否符合他的心智标准,如果不符合,可以撤销,宣告无效,比如分房屋财产、签大的合同不可能,这不符合他自己的心智标准。
符合心智标准是关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郎胜介绍,比如家长给他五块钱,今天学校要收费,带给老师,他没交不能说无效。门口有卖冰棍儿的,他到门口买了,这和他能力、智力相当。
胎儿的权利有多大?
有人拿出家里的两幅古董字画送给未出生的胎儿,胎儿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吗?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表示,别小看这肚子里的宝宝,他的权利也不小。关于胎儿进行遗产继承问题,在现行的继承法中已经有相应规定,即关于胎儿特留份的规定,但此次民法总则中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后,有一个“等”字,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并不仅仅局限于明确进行列举的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民法总则》里所确立的保护胎儿利益规则,对胎儿的保护范围、保护程度都超出了现行民事法律上的规定。
监护人违法怎么办?
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某某(女)多次使用菜刀割伤年仅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化名)的后背、双臂,用火钳鞭打小龙的双腿,并经常让小龙挨饿……
此次两会期间,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舒说,这几年类似案例不少。比如广州市儿童医院一个孩子出生后得重病,去儿童医院去救治,结果被爸妈丢在医院,孩子从几个月在医院长到四五岁,这个孩子把医院里的医生护士叫妈妈。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其中包括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样被写进法律。全国人大代表邓伟分析,从总体上看,对于监护制度的规定,注重了对我国现实问题的回应,比如人口老龄化。
翻一翻民法总则,关于监护制度有专门的一节,具体的规定有14条之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概括,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明确父母、子女间的抚养、赡养等义务,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强化政府的监护职能,并就监护人的确定、监护职责的履行、撤销监护等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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