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凤凰村村委会主任杨莉在今年提交建议,希望尽快针对失独群体制定全国统一的、可行的、长效的政策法规,并且建立多方面的扶助关爱制度。
杨莉认为,应尽快将失独者扶助与关爱的工作职责列入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工作范畴,同时尽快推进立法进程,明确国家、地方政府、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的责任。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细化法律,明确财政、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对“失独者”的保障救济责任,明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
2014年7月,国家卫计委曾公布一组数据:2013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约27.5万个“失独”家庭。
杨莉建议,目前首先应当针对失独者全面建立一次性生活补偿精神抚慰金制度,每个“失独者”平均不低于五万元,同时按照动态建立逐年增长“失独者”的月扶助金制度。
杨莉还认为,应当建立“失独者”专门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失独者”的特殊养老保障制度,建立特别监护人、联系人,临终关怀等制度。
失独家庭再生育和领养方面,杨莉还建议对再生育家庭给予再生育支持,建立“失独者”优先领养制度,因原独生子女已经死亡,一次性补偿应等同“失独者”,有再生育意愿的,应全程跟踪帮扶,免费给予高水平的生殖技术服务,对于过往已经生育未享受政府再生育经费的,应给予适当补发。
(澎湃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