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因贫失学、因学致贫的现象?为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再勇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一份《关于将城镇低保家庭高中在校学生纳入全免学费范围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李再勇以自己所在的贵州省为例,在《建议》中介绍称,贵州在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以上学生资助走在全国前列,对此类学生的资助比国家出台文件多增加资助1900元,通过这些资助,解决好了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问题,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但他同时指出,对于城镇困难群体怎么脱贫却没有政策支撑,长期以来,扶贫开发只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入学实施教育帮扶,而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没有相应的资助政策,致使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子女上学比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更难。
《建议》称,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但只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而对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免学费问题却没有涵盖。
《建议》还介绍了贵州省六盘水市城镇困难家庭调研的情况,指出教育致困属于典型的支出型困难,该市支出型困难家庭4397户,占困难家庭的11.27,涉及11093人,占困难家庭人口数的12.74%,其中5200人具有劳动能力。
在入户调查的96户低收入困难(不含农村低保家庭)家庭中,因学致困家庭占33.3%,这些因学致困家庭均希望对子女入学特别是就读高中阶段的学费,能够给予费用减免。
对于此类现象出现的原因,李再勇在《建议》中表示,这些家庭主要是因政策规定、具体执行或其他原因不能得到相应帮扶,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支出方面大于收入所致,尤其是子女上学费用过高超出正常开支,有限的经济收入很难支付高额的教育费用。
因此,针对如何消除因贫失学、因学致贫的现象,李再勇提出了“国家免除城镇低保家庭的高中学生学杂费”的建议,以此来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澎湃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