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过采取加强宣传、实地调研、开展督查、下发通报等多种措施,着力推动地方加大投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
连片特困县基本实现全覆盖。2016年,在享受连片特困地区政策的22个省份708个县中,有684个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率达到96.6%,比上年提高了14.6个百分点。受益学校共8.1万所、乡村教师129.5万人,分别比去年增加了1.4万所和34.6万人。
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6年,各地共投入补助资金44.3亿元,比上年增加9.9亿元,增幅28.8%。中央核拨奖补资金29.8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人均补助标准为284元,比2015年增加22元。有连片特困县的22省份中,有18个省份提高了补助标准,其中新疆兵团、宁夏、四川、青海、湖南等地人均补助标准较高,如四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最高达到2000元;宁夏按照山区500元、其它地区300元执行;吉林按照自然村屯500元、乡镇300元标准执行;青海按照艰苦边远程度分为550元、450元、350元三个档次;湖南分为700元、500元、300元三个档次,注重向村小、教学点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省份,多数将非连片特困县纳入实施范围,如广西、宁夏扩大到所有县(市、区),重庆扩大到除主城区及新区外的所有县区,湖南扩大到83个县(市、区),甘肃将17个省贫县纳入实施范围。在中央政策的示范引领下,东部部分省份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如北京根据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距离市中心的直线距离,将383所学校划分为五大类,制定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人均每月补助标准最低1400元,最高4000元;广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800元/月。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