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下发全省禁燃烟花爆竹通知两天后,决定收回通知停止实施
2017-01-16 20:59:00 来源:澎湃新闻


  下发《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紧急通知》两天后,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决定收回并停止实施该紧急通知。

2017年1月16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证实了上述消息,“也就是暂停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这份新通知落款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落款单位为“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称,请各地将《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紧急通知》的文件寄给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中还写道,请各市、县政府统一仍按照《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据《河南日报》报道,1月14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实现全省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全省范围内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1月16日,一份《河南省全体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请愿书》在互联网上流传,该《请愿书》称,接到河南省所有辖区,包括乡镇和农村,全时段、全覆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后,湖南、江西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及河南省全体烟花经营公司万分焦虑,存在库存烟花爆竹难以消化处理因而存在安全隐患、烟花爆竹无法销售厂家回款无门、爆竹经营企业工人工资无法结算等一系列问题。

“一共286家企业参与联名,确实存在安全、经济等一系列问题,大家反响很大。”组织此次联名请愿的河南省荥阳市湘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国宾对澎湃新闻说道。

“我们也理解政府这么做有其考虑,但这确实影响到每一家烟花爆竹公司,关系到很多人的生存问题,另外雾霾和烟花爆竹有多大关系也需要论证。”梁国宾说道。

烟花爆竹企业:不应快速一刀切解决问题

据《河南日报》报道,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简称攻坚办)于1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

攻坚办要求各地在“禁燃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燃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实现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坚决杜绝全省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针对此项政策,梁国宾所在的荥阳市湘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286家烟花爆竹企业起草了请愿书表达诉求。

《请愿书》称,禁令一旦紧急实施后会造成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请愿书》中写道,根据行业规律,厂家生产出烟花爆竹后,经营公司从去年春节过后就开始准备当年所需销售的烟花爆竹。目前,每一家经营公司仓库少则数万、多则数十万箱花炮,且现已临近小年,已有相当一部分烟花爆竹配送至零售经营户手中,禁令后这些爆竹没有消化渠道,堆放在仓库中有巨大的安全隐患,并会使本已长期存在的没有证照的非法经营商有机可乘。

《请愿书》中还写道,依据往年销售经验,春节期间河南省人均消费价值达50元的烟花爆竹产品,而依照行业规则,经营公司淡季以前付给湖南、江西厂家至多50%货款。

目前,河南全省经营公司至少拖欠两省厂家25亿元货款,两省厂家急待经营公司把产品销售变换成资金后回笼货款,如若严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家经营公司数以万计的员工也将无法得到报酬。

《请愿书》中还写道,河南省有约250家经营公司,4到5年前在安监部门的引导及市场经济的需求下,河南省的烟花爆竹公司兴建价值达数百万的大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每座仓库价值300万来核算,全省花炮储存库价值约7.5亿元。

禁令一旦实施,仓库改变用途,也将带来经济缩水问题。

《请愿书》最后写道,烟花爆竹企业深知环境问题是涉及范围更广的民生、健康问题。虽对政府的政策一贯支持,但雾霾与烟花爆竹燃放的关系尚待明确,燃放爆竹也是千年民俗的重要组成。如若政府一定要禁或限,希望给予厂商们时间,不应迅速决策、立即实施。

4天内3次调整烟花爆竹禁燃放政策

澎湃新闻联系到多家河南省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以及河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均认同上述《请愿书》中的观点。

河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此份请愿书为企业自发起草而成,目前该协会已注意到这份请愿书,并将进一步搜集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

“决策需要经过论证,而且现在没有一个缓冲的时间,如果是去年5月份下这个决定就还有操作的空间,大家就不会进货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问题。” 河南省荥阳市湘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上述负责人梁国宾说道。

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省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自1月13日起,在4天内连续3次进行了调整。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信息显示,1月13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从春节开始全省将在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地要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按照1月12日与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县以上城市建成区要按照禁售禁燃禁放全覆盖的要求,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出现去年“双节”期间污染物浓度大面积爆表的情况。

河南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陶冶解释称,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烟尘等污染物,PM10浓度瞬间可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瞬间可达到400~500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大气质量。

陶冶表示,2016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PM10、PM2.5浓度爆表,对去年全年目标完成造成不利影响,为吸取去年教训,今年我省采取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十分必要。

河南省有关部门要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统一组织下,到各市县检查,若发现大面积燃放现象,要坚决启动追责。

而第二天即1月14日,这一政策便进行了调整,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实现全省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全省范围内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而这一经过调整并引发争议的政策在1月16日再次发生改动。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收回了上述紧急通知。

“省政府之前就下过一个通知,下一步应该是按照过去的要求来做。很多烟花爆竹企业去表达诉求,应该是基于这一点做出考虑。”河南省环保厅一位工作人员1月16日对澎湃新闻说道。(澎湃新闻记者)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