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建立差异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25-05-06 16:20:00 来源:极目新闻

新闻通讯员 喻妙 祖文普

“咸宁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8年至2024年,陆水河、斧头湖和西凉湖3个流域总计结算生态补偿资金约11960万元。”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积极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针对各流域水质现状和流域特点,先后建立实行“双向补偿”的陆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双指标考核的斧头湖流域及西凉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生态环境问题特征—针对性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模式。

2024年,咸宁与黄石共同签订富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和高桥河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至此,咸宁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协同开展治污的积极性,各地不断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策划、实施的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逐年增加。同时,建立联防联控联治和沟通协商机制,从制度上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流域保护工作格局。近年来,陆水陆溪口入长江断面和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保持在Ⅱ类,斧头湖等重点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咸宁将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动态优化机制,定期开展方案(协议)执行评估,及时优化补偿标准及方案(协议)内容。拓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范围,加快构建跨省、市生态保护补偿新机制,推动建立黄盖湖跨湘鄂省域生态补偿机制、斧头湖跨武咸市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补偿水体全覆盖。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碳排放权、排污权配置方式,探索健全污染物减排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