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半年办理非公证继承400余件
2025-04-02 22:40: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闫承敏)“没有父亲死亡证明,没有父母结婚证明,没想到,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3月31日,市民徐先生欣慰地说。他的非公证继承不动产办件,是宜昌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今年以来的第104个办件。

今年50岁的徐先生在外地定居。上周母亲去世后,他想把母亲在东山大道附近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但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遇到难题——父亲去世早,不知死亡证明在哪,父母的结婚证只有复印件,民政局没有存档。

随后,根据窗口工作人员提示,徐先生来到B16窗口求助。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当天缴费完毕,待提供全部材料和公示期后,即可办结。

去年9月,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操作规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即使申请人无确定继承权或遗赠事实的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只要所有继承人已就不动产继承达成一致意见,就能适用规则给予办理。

该中心副主任贺亮介绍,在办理非公证继承事项中,最难的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坐落证明等。“为避免虚假申请钻空子,承诺告知会录音录像,虚假申请将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办理400多件非公证继承,件均为当事人节约公证费2000多元。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