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诬告陷害行为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3-08-01 11:36:00 来源: 黄石日报

   “感谢组织查清了事实,及时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有负担,更有信心和干劲……”近日,新港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曾受到诬告的园区某科局负责人刘某进行回访时,刘某难掩心中激动。

据悉,2020年8月,新港园区纪检监察工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刘某在太子镇任职期间,通过虚报冒领方式侵吞救灾款。后经调查核实,认定举报反映问题失实,调查组也第一时间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但举报人在已有充分证据和明确结论的情况下,仍继续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并长期在相关网络平台散播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在园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下,举报人因构成诬告陷害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为严肃惩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近年来,该园区纪检监察工委聚焦打击诬告陷害面临的调查难、处置难等突出问题,厘清诬告陷害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明确查处流程,细化责任追究方式,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加强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的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失实检举控告行为打出“组合拳”,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的强烈信号。(王璐 赵刚 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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