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发布
2023-06-25 10:09:00 来源: 襄阳日报

6月21,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3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放假时间安排参照通知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加强对学生暑假生活的安排指导,帮助学生调整好心理状态、巩固学业知识、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实行中小学生暑假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暑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在校学习时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地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

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

加强学生暑期阅读指导,持续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行动。引导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要求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户外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家庭日常劳动实践和社会志愿服务、孝老敬亲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同时,各地要指导学校利用暑期集中组织家访活动,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注重指导家长掌握与孩子有效沟通的技巧,提升沟通交流成效。组织党员教师集中开展“双报到”活动,利用社区红色驿站等开展免费义务辅导课业、公益讲座、体育文化活动等,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持续关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协同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通过“爱心暑托班”等形式提供关爱与帮助。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加大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各类非学科培训,确有需求的,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查询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坚决抵制违规培训行为,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强调,暑假期间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防溺水、防欺凌、学生心理健康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在学生集中离校前,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及时了解子女外出活动情况,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止学生参与非法外呼、转发非法信息等“引流”活动,实施涉手机卡、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

此外,在放假前、开学前要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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