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这类车禁止在十堰城区上路!
2023-06-12 10:38:00 来源: 十堰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十堰城区电动车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6月8日,十堰市“畅行车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十堰城区违标电动车联合整治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动、规范管理、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等形式,加强电动车(含二轮、三轮、四轮车)的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 2023年7月1日起,十堰城区禁止违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整治范围

➤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或拼装电动车

1.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擅自生产未列入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或者未经许可改装或拼装电动车的行为; 

2.擅自生产、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电动车未店堂公示机动车产品目录或者CCC认证目录的行为。 

➤电动车违规违法行为

1、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非法改装(加装棚伞等)、 违法载人行为、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掉头、压线横穿、逆行、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骑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2、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上路行驶、非法改装(加装棚伞、座位等)、无交强险、非法营运、违反禁行规定、闯红灯、压线横穿、违法载人、违法停车等行为。

3.外省市违标电动车在本市违规违法行为。

2022年5月5日,《关于禁止违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的通告》发布,我市违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Q:电动车是否要购买保险?

A:鼓励电动车车主购买保险。若不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将面临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年保费约150元左右,如一次性购买二年或三年保险,能享受保险优惠政策,保费更低,普通家庭均能承受。

Q: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如何提前识别车辆属性?

A: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有权要求销售商提供其CCC认证标志和相对应的产品合格证;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电动汽车的,有权要求销售商提供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产品目录和相对应的产品合格证。销售商应当在店铺内公示所销售产品的CCC认证目录和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

Q: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人吗?

A: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Q: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应当如何行驶?

A: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最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不得在机动车之间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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