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2023年度社会救助标准
2023-05-17 11:07:00 来源: 襄阳日报

5月16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我市上调2023年度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统一为7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统一为600元/月。

在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方面,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50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975元/月,照料护理费525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60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975元/月,照料护理费625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2916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975元/月,照料护理费1941元/月。

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方面,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8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80元/月,照料护理费40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280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80元/月,照料护理费50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2721元/月,其中基本生活费780元/月,照料护理费1941元/月。

在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方面,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500元/月(城市低保标准2倍),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2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2倍)。

在孤儿养育标准方面,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为1500元/月,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2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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