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从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根据我省《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襄阳将按规定延长该政策实施期限,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具体情况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实施期限继续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照相关文件中明确的有关实施条件执行,其中统筹地区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以2022年底为计算时点。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相关政策。同时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对基金的预警和统计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降费率政策落实落地,也要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制度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