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雨洋 通讯员谭梦琪)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告,授予57个乡镇“湖北省生态乡镇”、369个村“湖北省生态村”称号。其中我州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利川市都亭街道3个乡镇(街道)被授予“湖北省生态乡镇”,恩施市屯堡乡坎家村等25个村被授予“湖北省生态村”。
根据《湖北省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管理规程(2021年修订)》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生态乡镇申报范围为建制镇、乡、街道,省生态村申报范围为行政村、社区。评选设置了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多项评选指标。
经县级申报、市州审核和核查、省级复核、征求意见、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命名57个乡镇和369个村为2023年湖北省生态乡镇、生态村。
近年来,我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全州90个乡镇中已有89个建成省级生态乡镇;全州2228个村共建成782个省级生态村,创建率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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