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四月,百花争艳
又到了槐花盛开的季节
满山的槐花将成为十堰城区
路旁、山头独特的风景
定格春天的美丽
但此时却有好吃之人
惦记这春天的馈赠
也就是为这口清香
城区山头林间的槐树却遭了殃
折断槐树枝、砍断树干
采摘槐花的现象时有发生
△资料图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指出“在市、县(市、区)建成区内,不得毁绿种菜, 不得折树枝、摘花果 ” ,《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经营管理者、物业管理人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制止;违法行为人不听劝阻或者已造成损害的,由城市管理执法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责令恢复原状,并视情节轻重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爱槐护槐倡议书
十堰市是“全国文明城市”,为取得这一桂冠,全市人民经历了三十余年不懈努力,党的二十大以来,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山水车城、宜居十堰”目标定位,市委、委市政府对绿化美化市容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爱护绿色、保护绿色关乎城市文明和城市形象, 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十堰市林业局联合倡议: 请全体市民朋友,自觉爱护树木,禁止野蛮采摘槐花,抵制破坏城市绿化的不文明行为,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争做绿色环境、大美十堰的践行者、守护者!
市城管执法委(市风景园林管理处) 举报电话:8690926
市林业局(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举报电话:8679462
一人独占美味
不如大家共享芬芳
请广大市民朋友
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争做绿色环境、大美十堰的
践行者、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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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楚网( 记者 叶楚榕 通讯员 杨翠华 陈翰林)、十堰广电 编辑:木子 责编:张多多 终审:邓华 热忱欢迎广大微友投稿,稿件请图文并茂哦! 投稿邮箱:syrbgfwx@163.com 编辑部电话:0719-81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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