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发〔 2021 〕 22 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建〔 2022 〕 1 号)、《襄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襄住建〔 2022 〕 174 号)、《襄阳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 将 襄江西城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配租 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配租房源
襄江西城小区,位于樊城区春园西路与中航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与欣悦城一路之隔,周边为 3545 、 3611 、 3542 等军工央企,人员较集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较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共 500 套,分布在小区第 2 、 6 、 7 、 10 、 11 号共 5 栋房屋。户型主要建筑面积 95.05 平方米 2 室 2 厅 1 厨 1 卫共 60 套, 102-103 平方米 3 室 2 厅 1 厨 1 卫共 218 套, 117-119 平方米 3 室 2 厅 1 厨 2 卫共 129 套 ,131 平方米 3 室 2 厅 1 厨 2 卫共 93 套。
上述房屋第 1 年租赁均价 7.8 元 / 平方米, 5 年后销售均价 5500 元 / 平方米。
说明:
(一)每年租赁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涨幅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年涨幅范围内。
(二)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结合楼层、朝向等情况制定 “一房一价”,并在运营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租金价格报市发改部门备案。
(三)5 年后销售均价为未扣除 5 年交纳租金前的单价,实际购房时将扣减 5 年租赁期承租人交纳的租金。
(四)实际购房价格根据所选楼栋、楼层、朝向等情况,按照承购人与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准。
(五)房屋最终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配租范围
襄阳市区内新市民、青年人,特别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 。
三、申请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三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二)多孩(包括两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 25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员。
四、配租流程
(一)发布房源配租公告 。 由樊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在樊城区政府网站和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襄江西城房源 配租 信息。
( 二 )申请受理 。两种方式:一是区直机关事业 单位、各镇(街道)及社区 工作人员, 在申请表上 加盖工作单位印章后报 至 区住建局房产房改股;辖区企业职工、居民等其他人员 在申请表上 加盖工作单位印章后报至襄江国投 公司 ,由襄江国投 公司 统一汇总后 将名单 报区住建局(申请地址及联系人详见附件 5 )。
( 三 )组织配租 。襄江国投公司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分批次常态化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看房,并组织现场抽签,确定配租顺序号,抽签过程全程录像。选定房源的现场签订房源确认书,并将配租结果报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
( 四 )后置审核 。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对配租结果的配租人房产信息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配租人取消配租资格并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告知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襄江国投公司。
( 五 )办理入住。 根据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安排 ,由襄江国投电话通知选定襄江西城房源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合同约定办理入住。申请人两次自动放弃签订合同的,取消其配租资格。
五、时间安排
本次配租申报 第一批次 截止时间 为 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 2 : 00 。 第二批次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下午17:30。 各类申报人员请 将《襄阳市区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承诺书》纸质版(详见附件 3 )报至樊城区住建局房产房改股 或襄江国投公司,由襄江国投公司 进行汇总。
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