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宜城市人民法院在汉江边
对两名电打鱼嫌疑人
进行了公开审理
让当地居民上了一次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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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宜城市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搬到汉江边的鄢城办事处窑湾段,对被告人李某某、唐某,涉嫌非法捕 捞水产品罪一案公开审理。
据介绍,今年4月9日凌晨,李某某和唐某携带捕鱼工具在汉 江禁渔区 宜城段电捕鱼,并 捕获鲫鱼、鲶鱼等共计8.65公斤,随后,二人被巡逻 民警、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法庭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 品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缓刑。同时要求两名被告购买鱼苗,现场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转发+点亮 让更多人看到吧 记者:段云锋 编辑:姚喻 责任编辑:彭梦迪 审核:王海安 尤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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