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摊设点、倾倒垃圾...即日起,十堰城区集中整治!
2022-11-15 19:49:00 来源: 十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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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全面改善路域环境状况,提升国省干线公路通行效率和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11月14日,十堰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召开城区国省干线普通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 从即日起,集中整治城区国省干线普通公路路域环境 ,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交通运输环境。


  整治范围
  十堰城区国省干线普通公路,重点为辖区内G209、G316、S281、S446、S447等线路,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
  整治内容
  1.擅自挖掘公路;
  2.损坏、涂改、擅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
  3.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倾倒垃圾、焚烧物品、破坏绿化物、采石、取土、采空作业、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
  4.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
  5.未经批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6.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7.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8.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9.其他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责令整改。 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照整治内容,调查摸清并认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平交道口、非公路标志、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以及乱堆乱放乱倒等违法行为 ,做好宣传教育,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统一行动,集中整治。 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两个工作专班,联合城区公路管理局,集中查处和清理一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各类未按规定设置的摆摊点、洗车点、加水点、广告牌等;公路沿线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及废弃物;公路桥梁及桥下空间乱堆乱放等。
  (三)巩固提高,建立机制。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定期对路政管理工作开展检查、考评、验收等督导工作,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方式,建立形成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全面严格执法
  整治公路路域环境违法行为
  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
  提升城区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
  路况水平、安全水平和
  交通综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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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十堰道路交通运输执法 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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