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湖北学校每个校门拟配专职保安
2022-09-05 09:11:00 来源: 荆州日报




  近日,记者获悉 湖北省公安厅起草了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定》) 目前正在面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


  安保人员不超60岁
  《规定》要求,我省要建立学校安保队伍,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员。各地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专业保安服务公司,安保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60岁。
  此外,保安还应无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无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涉毒等行为,被开除军籍、开除公职、被法院纳入被执行人“黑名单”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学校每增加一个校门增配1名保安
  《规定》指出,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学校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和标准,配齐校园保安员。在此基础上学校每增加一个学生进出的校门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上、放学期间,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和防暴头盔并持械上岗。
  下列行为或将构成犯罪
  《规定》指出,校园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处理纠纷的; (五)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学校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 违犯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2020年8月1日,《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加强并细化了校园内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学校应当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按照规定配备具有保安员资格的安全保卫人员和防卫器械。学生在校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应当经学校允许,并配合进行查验登记和安全检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长江云
  编辑:龚天姝
  审核:杨昌洪
  终审:关咏霞
  出品:荆州日报新闻梦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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