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2022-08-17 13:03:00 来源: 十堰日报


  8月15日
  郧阳区教育局发布
  《2022年郧阳区
  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涉及划片范围、报名时间
  详情如下
  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文件和郧阳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郧教发〔2022〕24号 )精神,结合郧阳区学校布局、规模、交通、人口分布等现状,在尊重历史划片范围,确保相对稳定的基础上,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择校。 现将2022年郧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中学
  1.朝阳路,城北东路及各巷,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
  2.郧阳路单号大于等于71号及各巷。
  3.东岭街单号小于等于65号(中医院以北)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114 号及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2、4、5、6、7、8组(含东城佳苑),郧东路,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
  4.广场东街,广场北巷,城东各巷及各小区(含东方格兰维亚、外滩1号、汉江璟城、凤鸣紫东等),九里岗巷,吴家巷。
  5.兴郧西路师范巷,金沙(兴郧)东路(金沙路38、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座标城。
  6.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57号(郧阳桥以北)及各巷、解放路双号小于等于28号及各巷(含黄金巷、环行巷、陵园路(巷)等),西茶亭(含梨花路),基地巷,石林巷。
  7.红桥村,牧场沟村,后店村,大堰片区。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城关一中
  1.沿江大道单号大于等于63号(中巴站以北)、双号大于等于128 号及各巷,子胥大道,民族路,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不含烽火沟路、饮料厂周围),城北西路单号。
  2.解放路单号大于57号(郧阳桥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28号及各巷(含郧阳花园),友谊胡同。
  3.郧阳路单号小于71号、双号及各巷,郧阳路文化东、中、西巷,桥头巷、中心巷,郧阳路健康巷,兴郧路或金沙路(含小石桥巷),武阳社区居委会1—5组。
  4.金沙(兴郧)西路(含林荫南巷、车站步行街、新安巷、土管胡同等各巷)。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献珍学校初中部
  1.解放南路(含各巷及小区),郧南路,老城北门社区(含各巷),大桥南路。
  2.东岭街单号大于65号(中医院以南)、双号大于114 号(汉宫佳苑以南)及各巷、小区,中岭街,菜园社区居委会3组,广场西街单、双号及各巷(含水库巷居委会),大庆居委会各组,新时代・江与城小区。
  3.沿江大道单号小于63号(中巴站以南,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汉江观邸)、双号小于128 号及各巷,老城耿家垭子巷。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二、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
  1.东岭街单号大于等于53号、双号大于等于76号(隧道口以南)至岭头(含各巷),菜园社区居委会1-3组,新时代・江屿城小区。
  2.广场南巷,广场北巷单号小于39号、双号小于24号(隧道口以南),金叶路单号。
  3.广场西街单双号,水库巷,郧阳花园,水厂巷,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
  4.解放路单号大于95号(郧阳水街以南)及各巷、双号大于42号及各巷。
  5.解放南路单号及各巷、小区。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放南路居住范围)。
  (二)城关三小
  1.解放路单号小于等于95号(郧阳水街以北)、双号小于等于42号(电信局以北,含电信局)及各巷(含一厂胡同、东方丽都小区)。
  2.东岭街单号小于53号、双号小于76号(隧道口以北)及各巷,回民胡同,隧道口东巷单号(隧道口以北),吴家巷,九里岗巷,朝阳路制品巷,军威花园。
  3.西茶亭,城北东路双号小于44号、单号小于61号(天神公司以北,含天神公司),城北社区及各巷。
  4.城北西路双号小于等于26号、单号小于等于21号(含烽火沟巷单、双号)。
  5.郧阳路单号大于67号及各巷(含桥头巷)、双桥巷。
  6.金沙(兴郧)东路(即金沙路38、40、51、52号、丽郧小区),明珠座标城。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8.城区所有需要住宿的小学阶段学生。
  (三)新区小学
  1.郧阳路单号1—67号及各巷、郧阳路双号及各巷、文化巷,民族路及各巷。
  2.沿江大道单号大于63号(原中巴站以北)及各巷、小区,双号大于128号(人商以北)及各巷,渡口南巷,车站步行街。
  3.金沙路(兴郧路),中心巷,金沙西路(兴郧西路)及各巷,林荫南巷,兴安巷,城北西路双号大于26号、单号大于21号。
  (四)城关一小
  1.菜园社区居委会4、5、6、7、8组,城东各小区(含凤鸣紫东、外滩1号、东方格兰维亚、汉江璟城等)。
  2.城北东路单号大于等于61号(天神公司以南)、双号大于等于44号,锦绣龙苑,书香门第,东方锦都,徐家堰小区,朝阳路及各巷、小区。
  3.广场北巷单号大于39号、双号大于24号(隧道口以北),金叶路双号。
  (五)献珍学校小学部
  1 .中岭街及各巷、小区,大庆居委会各组。
  2.沿江大道单号小于等于63号(原中巴站以南)及各巷、双号小于等于128号及各巷(不含郧城城市花园、凤凰国际),老城各巷。
  3.北门社区辖区,解放南路双号及各巷(不含水厂巷)、小区,郧南路。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南居住范围)。
  (六)牧场沟小学
  牧场沟村、红桥村。
  (七)堰河小学
  大堰片区。
  (八)华阳小学
  拨叉厂厂区、原郧县纸厂1-2年级在华阳小学就读,3-6年级到和平岛小学就读。
  (九)思源实验学校
  长岭片的二道坡村、蔡家岭村、长坪村、长岭沟村。
  三、农村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农村乡镇中小学招生
  适龄儿童到就近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生到本乡镇就近初中学校就读,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青龙泉社区居民子女小学毕业到杨溪铺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初中。
  (二)民办学校招生
  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面向全区招生,优先满足本区需求。
  四、城区“片内生”的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
  (1)具有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户籍;(2)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且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2.非城关镇户籍但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父母在郧阳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等。
  2.父母在郧阳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非城区户籍的个体经营户子女入学,须持有当地工商营业执照。
  4.非郧阳城区户籍,在城区租房居住人员子女小升初根据3所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郧教发〔2022〕24号 )精神,各中小学严禁跨片招生、超计划招生。
  2.坚持划片招生、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平公正招生,严禁提前、择优、预约、考试招生。
  3.坚持应招尽招,有需必招,保障学位,服务民生。
  4.按需开班,标准办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5.严肃招生纪律。小升初无序择校的,或者未经初中学校双方同意擅自择校,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违反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招生秩序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新生报名时间
  1.城区2022年小学毕业生, 8月21、22日 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8月23、24日 持入学通知书分别到区实验中学、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献珍学校报名,拔叉厂厂区、原郧县纸厂毕业生根据需求自愿到三所中学报名。
  2.城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8月23、24日 持户口薄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小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小学报名。
  3.其他乡镇中小学报名时间自定, 所有中小学正式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月。
  4.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若上述报名和开学时间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
  注:本方案解释权归郧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7232359。 郧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9-72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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