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十堰市教育局紧急提示!事关学生入学
2022-08-12 11:16:00 来源: 湖北发布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
  紧急工作提示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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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驻市高校、市直学校: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海南已出现严重社区传播和扩散,浙江、内蒙古、新疆、河南等局部传播风险较高。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现将近期相关重点工作紧急提示如下:
  一、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各地各校要在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紧张起来,决不能松懈厌战,坚持 “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 ,以“外防输入”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二、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动态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 成立暑期学校师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学校师生动态管理制度, 确保学校能够第一时间清晰掌握教职员工的暑期活动范围,各班班主任能够及时掌握班级学生的暑期活动安排,精准做好人员摸排台账; 出境、出省、出市师生须建立报备制度,要求至少在开学前七天回到学校所在地,落实不少于七天的健康监测。 对外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高风险货物的管理
  提前报备境外邮件、图书、教材、教学设施设备、食材等高风险货物信息, 建立食材物料进货渠道定期摸排和冷冻冷藏食品定期检测制度, 保证来源可追溯; 学校快递设立校园集中存放点, 加强存放点通风、消毒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管理
  坚持 “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 的原则, 严格控制大型活动的审批与管理。 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十堰市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通用指导意见(第二版)》(十肺炎防指办发[2022]42号)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履行报批手续。
  五、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各县市区要压实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和监管责任,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参照学校和属地防控要求,抓好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各校要按照《十堰市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十爱卫办[2022]6号)要求, 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管理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不断完善基础卫生设施,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倡导卫生健康文明习惯,有效预防夏秋季节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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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湖北发 布、十堰市教育局 编辑: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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