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理略、通讯员谭学梅)8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通过前期清查工作,我省初步确定入户调查对象8万余家。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面普查前,要通过清查确定应入户调查的普查对象,建立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目前,我省已初步确定入户调查对象8万余家。其中,工业企业5217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83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511个,另外还有3879个入河排污口和1279台生活源锅炉也在此次普查名录内。
根据清查技术规定,2017年度停产的企业或单位,也应纳入普查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关闭的企业或单位,则不纳入普查范围。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清查确定的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逐一开展入户调查,全面了解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活动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