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龙华)7月24日下午,省疾控中心官方发布消息称,我省无涉事批次疫苗,并已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省疾控中心称,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我省自7月16日起,已全部停用封存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同时,已紧急协调和开启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系统,应急采购其他品牌狂犬病疫苗,保障全省供应平稳。
对于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省疾控中心建议,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年版)》要求,可使用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对于已经接种过全程5剂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者,建议等待国家后续调查结果和意见。
关于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省疾控中心介绍,根据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信息,长春长生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我省未采购上述涉事批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省疾控中心表示,2018年是全国免疫规划40周年,经过40年不懈努力,多个疾病预防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控制麻疹、破伤风等多种疫苗可预防疾病;2000年,我国通过无脊灰的证实;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67%下降至2014年的0.32%。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希望广大群众能以科学的态度看待疫苗,按时进行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