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办医“方向”,《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医疗床位增长空间大的领域、区域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特别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的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重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
瞄准精准个体化医疗,《意见》提出,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转化进入临床应用。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倡导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或在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同时,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推进特色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生态养生、温泉疗养等形态的养生旅游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发移动医疗、视讯医疗、远程照护、健康监测、智能服药等家庭健康信息产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可穿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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